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拟定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日前对外公布。这标志着新组建的能源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开始运行。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以及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等。具体包括: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成立国家能源局是国务院机构调整方案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加强对能源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能源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共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九个司,编制112人。国家能源局设党组,党组书记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正部长级)兼任,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能源局局长赵小平。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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