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铁路局系统内部物资采购交易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政策
近日,我委经研究,对铁路局系统内部物资采购交易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乌鲁木齐铁路局物资采购交易所在本系统内实施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计价房〔2003〕39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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