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网新疆中心讯 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各地州市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显示,自治区下达各地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未减少,大部分地区耕地面积有所增加。

  在全疆各地州市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和喀什地区耕地总体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和石河子市耕地总量实现了易地占补平衡。

  据介绍,和田地区在这次责任目标考核中取得了98.3分的好成绩,位于全区各地州市的榜首。该地区针对本地人均耕地1.39亩的现状,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每个季度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重点巡查、抽查,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喀什地区、昌吉州在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方面,建立了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库,对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做到了“先补后占”。各地按照“以水定地”的原则,通过实施节水灌溉技术、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和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措施,提高了耕地质量。

  此次考核还发现,部分地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设施欠缺,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县、乡、村、农户四级保护责任书签订还不完善;各行业用地矛盾日益突出,项目边批边占耕地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监督和自查工作力度不够,农村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未能完成占补平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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